关于报送2021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15

 

关于报送2021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21年“国创计划”立项项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我区今年可申报3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二、自治区级项目报送

(一)各高校按照名额分配从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择优推荐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大创平台(网址为http://cxcy.mglip.com)进行填报,上传《2021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PDF格式,可在网页查看下载)。各高校延用2020年的用户名和密码。

(三)各高校须于2021630日前完成平台填报,并将以下材料以正式公文形式报我厅高等教育处:

1.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

2.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结果相关文件;

3.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3);

4.2021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4)。

三、国家级项目报送

1.各高校登录网络平台,按照“报送方式二”完成项目报送(网址:http://gjcxcy.bjtu.edu.cn/,操作指南可在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登录名和密码与2020年一致。

2.各高校按照名额分配,从报送的2021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国家级项目。

3.各高校在拟推荐的国家级项目中,可遴选不超过一项,申报参评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项目指南见附件1。申报参评材料于630日前报我厅高等教育处。经评审通过的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由高等教育处指导填报,评审未通过的按照国家级一般项目填报。

4.请各高校务于710日前完成平台一般项目填报,同时发送《2021年国家级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至nmgjytss@163.com

四、项目经费

我厅按照每个项目1万元的标准对推荐进入自治区级计划的项目提供经费支持,各高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自筹经费配套。

五、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团队须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cy.ncss.org.cn

六、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要求

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每年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高校可根据情况组织国创计划项目学生向企业申报(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

 

联系人:宋    联系电话:0471-2856607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邮编:010011

技术服务联系人:飞   联系电话:13917121377

 

附件: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2.2021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3.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

4.2021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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